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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竹生物-B(02575) - 章程
轩竹生物-B轩竹生物-B(HK:02575)2025-10-14 06:30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普通股67,333,5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794.779万元[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40000万股,轩竹(香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购28113.48万股,持股比例70.2837%;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5178.32万股,持股比例12.9458%[18]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51794779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357245794股,H股160701996股,H股中包含93368496股经境内未上市股份转换的境外上市股份[19] 股东权益与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会议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5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3][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65] 组织架构与任期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19] - 审计委员会至少3名成员,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0]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0]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4]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的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其中至少一名需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专业资格或会计等财务管理专长[10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期满连选可连任[1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3]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6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6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