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核准发行1150万股,12月14日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679,849元[6]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679,84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东情况 - 珠海乐创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持股数1804.80万股,持股比例30.08%[11] - 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时认购持股数480.00万股,持股比例8%[11] - 邓翔设立时认购持股数958.80万股,持股比例15.98%[11] - 李健设立时认购持股数789.60万股,持股比例13.16%[12] - 曾金华设立时认购持股数447.60万股,持股比例7.4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可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未起诉可自行起诉[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应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应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6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3] 董事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93] 公司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9,100]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10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半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1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3][124][12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37]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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