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5-10-14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183.984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183.984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曾琛持股140,800,000股,持股比例44.00%[17] - 钟若农持股122,401,896股,持股比例38.25%[17] - 曾继疆持股24,798,104股,持股比例7.75%[17] - 西藏瑞兰德和深圳市江汉资本均持股9,600,000股,持股比例3.00%[17] - 林松填持股4,160,000股,持股比例1.30%[17] - 陈思铭持股3,840,000股,持股比例1.20%[17]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股东收益,可请求法院认定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26][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3][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48][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1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1][1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9][16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68]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97] 特殊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变化、选聘境外独立董事等需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