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瀚川智能瀚川智能(SH:688022)2025-10-14 18:16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5]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6] 任职与解聘条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市场禁入未届满不得担任[7]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 有细则第五条情形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4] - 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1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改[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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