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00252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齐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管理。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