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齐峰新材(00252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齐峰新材(00252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