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齐峰新材(00252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