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SZ:002521)2025-10-14 19:17

制度目的 - 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的资金往来管理[3] 管理要求 - 与控股股东等人员、资产等分开,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4] - 关联交易按规定实施,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7] - 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 监督措施 - 多部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监督[6] 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