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齐峰新材(00252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 公司")。公司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 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 防范风险原则。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和货 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 1 齐峰新材(00252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 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