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6.10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006.1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李学峰认购股份2624.3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2.49%[17] - 王镭认购股份122.2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44%[17] - 张祥增认购股份99.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99%[17] - 穆守敬认购股份96.4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93%[17] - 李炳全认购股份93.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87%[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49]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即5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54][5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7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2]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0][15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5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61]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应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16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
齐峰新材(002521)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