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齐峰新材(002521) 总经理工作细则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保 障决策的科学和准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持公司日 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能够有效统筹组织管理 团队及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及公 司生产经营,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