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概况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员[3] 责任认定 - 六种情形需追究责任人责任[3][4]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处理机制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8]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9] 施行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