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 - 公司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4] 担保规定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批准[6] 防范机制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8]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10] - 侵占资产应司法冻结,不能现金清偿则变现股权偿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