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其他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