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 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 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 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