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违规情形[3]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10]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表公司发言[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重大事项需经同意发布[13]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先公布,不得替代公告[14]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17]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8]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相关附件[25] 年报说明会 - 公司可在每年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27] - 公司拟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8]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办负责具体事务[32]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33]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36] - 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3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41] 接待推广 - 接待和推广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43] - 接待和推广工作按制度第二章规定执行[43]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4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开展接待和推广工作[43] - 董秘办负责接待和推广具体工作[43]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45] -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应记载活动时间、地点等内容[4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4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洪兴股份(0012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