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 的需要,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的原 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生效、变 更和终止。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独立董事 10 万元/年,未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