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