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六十日内补选[4] - 高管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时生效[4] - 董事、高管特定情形不得任职,部分情形立即停职或三十日解聘[5] 解聘流程 - 解聘财务负责人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信息披露与交接 - 董事、高管辞任或解聘两个交易日内披露[7]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7] - 董事、高管离职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审计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 审计委员会可决定是否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1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公司承担[18] - 审计结果作追责、追偿依据,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可追偿损失[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