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