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制定公司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 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