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产生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独立董事离职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