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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宝莫股份宝莫股份(SZ:002476)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