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任职限制 - 特定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4]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日常经营行为,重大事项需提交审议[11] - 总经理决定资产处置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可由总经理决定[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等关联交易可由总经理决定[1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二月递交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5] - 公司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特定情形,总经理应立即报告[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30万元,总经理应1个工作日报告[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300万元且高于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0.5%,总经理应1个工作日报告[26] - 总经理每季度书面提交业务报告,要求时5日内报告工作[27]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7]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22] - 总经理和团队接受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29] - 公司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29] - 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9] - 本细则由总经理拟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