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与通知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9] - 征集的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1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4]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4]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35] -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36]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达到一定标准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19] - 董事会单次资产抵(质)押权限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20]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后报股东会决议[22]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2]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5] 信息披露 -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董事候选人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的工作情况[43] - 需披露董事候选人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4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50] 决议通过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5] - 利润分配方案等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实施[70] 表决与计票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56]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7] 选举制度与记录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股东会决议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永久保存[6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7] 决议效力与处理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71]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1]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71] - 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71]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71] - 法院判决后上市公司应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2] 规则实施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4] - 规则修改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才有效[74] - 本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74]
鲁阳节能(0020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