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职权[13]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财务舞弊风险[16]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可开临时会议[2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审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15] - 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工作细则规定 - 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