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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鲁阳节能鲁阳节能(SZ:002088)2025-10-14 20:02

身份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买卖规定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提示风险[7]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10] - 公司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1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及董事、高管离职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3]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书面报告公司,公司申报并公告[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情况[15] 监督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披露情况并报告[4] - 董事会组织董事、高管学习规则制度[18] - 秘书定期提醒买卖规定程序并核查持股及买卖情况[1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0] - 公司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