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1772) - 章程
2025-10-14 21:5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500716575125F[6] - 2010年7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A股,8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8年6月14日获批发行200185800股H股,10月11日在港交所上市[9]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7500万股,股本为7500万元[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17167779亿股,其中A股16.13593699亿股,占比79.99%,H股4.0357408亿股,占比20.01%[2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7167779亿元[28] 股东持股情况 - 李良彬持有公司2943.825万股,持股比例为39.251%[24] - 王晓申持有公司1189.125万股,持股比例为15.8550%[24]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持有公司750万股,持股比例为10%[24]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65.995万股,持股比例为7.5466%[24] - 张建如持有公司260.9775万股,持股比例为3.497%[24] - 沈海博持有公司249.6825万股,持股比例为3.3291%[24] -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3.75万股,持股比例为3.25%[2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A股属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数不得超已发行A股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内资股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64] - 股东大会可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事项作出决议[65] -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的提案[65]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及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要求可召开临时股东会,可增加决议案[7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不含库存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62] - 董事会决议事项中,第(六)、(七)、(八)、(十二)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可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意[1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不少于14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不少于5日通知[176]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8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0]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00] -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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