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设1名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4] - 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 - 例会提前3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天,紧急情况口头通知[13] - 会议决议半数以上参会委员通过,有利害关系成员回避[13] 部门职责与细则生效 - 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配合工作,获授权监督财务等[10] - 财务部和证券部需提供财务等资料给审计委员会[1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