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需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20] 股份锁定 - 公司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2] 买卖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预先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4] 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1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6]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内容[2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规定执行[20]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2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买卖股票,应承担责任并说明情况[25]
润都股份(0029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