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4] - 重大差错包括未按时披露、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6][8] 责任追究原则 - 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5] - 作出责任追究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5] 责任承担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9] 责任追究形式 - 公司内部人员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9][10] - 对外部人员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1] 其他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