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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都股份(002923)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润都股份润都股份(SZ:002923)2025-10-15 17:31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控股指公司持股50%以上[4] 人员委派 - 董事长决定向子公司委派董监高人选[9] 财务制度 - 子公司遵守统一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12]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资金集中控制,控股参照执行[14]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编写年度报告和计划,经批准报证券部[16] - 子公司定期报送经营情况,包括月报等[16] - 子公司对外投资经股东会通过,接受公司指导监督[16] - 子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调整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17]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17] 责任承担 - 子公司人为越权造成损失需担责[1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审议前先汇报[19][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4] 人事备案 - 子公司非委派董监高当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8] 薪酬制度 - 子公司制定薪酬制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8] - 公司派出人员及总经理薪资由股东会批准[28] 考核制度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30]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 媒体采访 - 子公司审慎接受采访,未经批准不得接受财经媒体采访[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