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29]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7]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8][9][10]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董事可免责[10] 关联交易规定 - 董事关联交易应披露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审议时需回避[11][12]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2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3]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收购出售资产权限为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金额不超2亿元[30] - 董事长决定资产抵押时,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的资产抵押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50%,单笔不超10%[30] - 董事长决定贷款及财产或所有者权益抵押、质押事项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65%,单笔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 人员任职资格与聘任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6] - 公司总经理、董事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9]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9] 其他规定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一人[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7] - 未经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11] - 未按程序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有权撤销(善意第三人情况除外)[13]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0]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 - 公司拟投资项目根据《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40] - 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的权限和金额按《公司章程》有关章节规定办理[40] - 银行信贷、资产抵押及担保的决策程序按《公司章程》有关章节规定办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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