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7]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公告[1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会议时间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需就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36]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 股东发言原则上每次不超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二次[40][4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5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7]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0]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51]
钱江生化(600796)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