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600796)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SH:600796)2025-10-15 18:45

会议与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15日召开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修订后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3] 经营范围与股份 -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嘉汇物业,增加“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经营范围[1]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006.266万股,每股面值一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6658.5766万股,均为普通股[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9]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2]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3]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皆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经理1至5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6] -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6]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38] -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五年[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2]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