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7][8] - 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选举制度 - 30%以上股份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0]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