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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60077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SH:600777)2025-10-15 18:46

担保风险防范 -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考虑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为关联方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5]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方担保关联董事回避[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对外担保总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担保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财务管理职责 - 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督促清偿债务[15] - 财务管理部应收集被担保人信息并分析担保风险[15] - 出现特定情况时财务管理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5]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15]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按份额担责时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16]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合规与法务部负责公司担保信息披露[18] - 公司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8] - 必要时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核查担保情况[20] 子公司担保规定 - 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公司批准并比照执行[21]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人员将被追究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