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公告
华纺股份华纺股份(SH:600448)2025-10-15 1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2] - 公司将删除“监事”等称谓,以“审计委员会”等代替[2] - 公司将“半数以上”“1/2以上”修改为“过半数”[2]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事项[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达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达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方可使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履行上述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5] 担保事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等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董事任职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8种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职工人数达300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董事责任与义务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7] - 独立董事辞任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辞职报告需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8] - 董事对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至秘密公开有效,其他忠实义务生效后或届满后三年内有效[8]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9]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9] 公司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1] 委员会相关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战略委员会应由3至5人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0] - 其他专门委员会应由1名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3人组成,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0] - 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至少应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0]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应将其解聘[1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8种情况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11]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1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可用传真等电子通信方式作决议并签字确认[11] 财务方案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11][12] - 财务预决算等方案经有权部门审议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12] 修订议案进度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