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 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3、具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