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 - 公司设立专门渠道接待投资者并通过平台交流[4] - 公司应在官网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4] 分红与信息披露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不得高比例现金分红[8]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重要信息[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股东会与董事选举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平等对待股东并提供便利[11][12] - 公司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3] 内部监督与独立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14] - 公司应在多方面与控股股东独立并规范交易[15] 担保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程序[15] - 公司应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报告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进度差异应解释原因并披露进展[15][16] 股权与管理层 - 公司股权结构和管理层应保持稳定并建立激励机制[16] 内幕交易与薪酬管理 - 公司定期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并追责[16] - 公司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董事高管奖励性薪酬并披露[17]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报和中报,年报需审计并签署确认意见[1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