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 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华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