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或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