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华纺股份华纺股份(SH:600448)2025-10-15 18:4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6] - 董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6] - 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董秘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系人,办理相关事务[3]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1] - 公司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董秘列席并提供资料[14] 董事会秘书培训与考核 - 董秘或证代候选人要参加任职培训并获合格证书[20] - 董秘应按时参加后续培训,违规需参加最近一期[20] - 董秘应接受上交所考核并提交履职报告[18] 其他规定 - 董秘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聘任董秘应签保密协议,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8] - 董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违规担责[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