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 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 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审计委员会原 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符合会计专业人士条件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