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线传媒无线传媒(SZ:301551)2025-10-15 18:47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4] - 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3] - 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与任职限制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5] - 特定情形下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