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拟聘任者涉违法违规被调查应披露原因和风险[6] - 履职超3个月不能履职或出现重大错误致损失,1个月内解聘[18] - 具有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1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9] - 被解聘或辞职未完成手续仍承担责任[19] - 董事兼任时特定行为不能以双重身份作出[19] 细则规定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1]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 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5] - 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