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SH:600143)2025-10-15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特定情形中期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13]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多项内容[13][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1] 信息披露义务与进展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3] 股东信息告知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负责信息收集初审等,文稿经证券部初审、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32] - 定期报告披露前,财务部组织审计提交资料,证券部汇总编制,经多环节审核审批[32][33] - 临时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报告信息,证券部拟稿,经审核审批[33] 信息发布与沟通 - 公司信息披露应按规定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35]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不得提供内幕和未披露重大信息[36] 联络与回复 - 董事会秘书应与上交所保持联络,异常情况主动沟通[36] - 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回复证监会和上交所监管函及问询[36] 档案管理与保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公司相关人员对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40]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0] - 各部门向上级报送信息时,职能部门和报送人有保密和提醒责任[40] 信息披露应急 - 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价格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40]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将视情节处分并追偿[40] - 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前后表态不一致,证监会可警告并罚款,严重时可市场禁入[41] 制度依据与实施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执行[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制度(2025年1月修订)废止[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