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 - 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SH:600143)2025-10-1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选举与补选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上述情况,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履职与会议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经其审议[15][16]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2日发出,全体参会一致同意可豁免,资料保存至少10年[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相关人员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3]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等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2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方案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8] 制度生效与废止 - 本制度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2月修订制度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