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源(004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执行董事2人、非执行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4]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四天通知,临时会议五到八日通知[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6] 决议通过 - 部分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7]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另有规定除外[1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意见[22] - 记录含多项内容,由与会董事签名[22] - 董事可要求作说明性记载,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规则效力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具同等效力[2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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