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山电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女女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 18 号百扬大厦 11 楼 邮编:610072 11F,Square One,No.18 Dongyu St. ,Jinjiang District,Chengdu,PRC 电话/TEL:(028)87747485 传真/FAX:(028)87741838 网址/WEBSITE:www.kangdacdlawyers.com/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成都)股会字【2025】第 0051 号 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或"公司")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指派 徐小玉、陈培玉律师出席了乐山电力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