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30105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于2025年9月23日审议通过[7] - 2025年9月24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8]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8]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10]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名,所持股份58,069,121股,占总股份68.9511%[10] -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7名,所持股份58,020,065股,占总股本68.8929%[10] - 参加网络投票的17名,所持股份49,056股,占总股本0.0582%[10] 选举结果 - 选举陈少军、张鑫霞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率99.9155%[16][17]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率99.9755%[20] - 多个修订议案同意率多为99.9755%或99.9859%,中小股东同意率99.7836%[21][22][23][24][26][27][28][29][30][31][33][34][35][37][38][40][41] - 议案3、4、5.1、5.2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1]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无回避表决事项,各项议案均通过[41]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事宜合法有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