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华菱精工华菱精工(SH:603356)2025-10-16 19: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4万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13334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黄业华持股3330万股,比例33.30%[13] - 薛飞持股1250万股,比例12.50%[13] - 田三红持股1200万股,比例12.00%[13]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依法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9]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4][105]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季报在相应时段1个月内披露[11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0] - 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37] 章程相关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废止[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