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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成都路桥成都路桥(SZ:002628)2025-10-16 19:47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投资[5] - 长期投资指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投资[5]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需董事会审批[7][8] - 对外投资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委托理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达股东会审批标准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1] - 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除特定投资外的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8] - 股票及其衍生品等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须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投资限制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20] - 公司在特定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等[21]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29] 决策流程 - 短期投资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人员预选并编制计划,财务管理中心提供资金流量报告[25] - 长期投资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26] - 投资协议须经有关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28] 收回转让 - 公司对外投资的收回和转让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并审批[32]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如经营期满、项目亏损等[33][34] 信息披露与制度实施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3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自其生效之日起废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