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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 -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路桥成都路桥(SZ:002628)2025-10-16 19:4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管理监督,规范审计工作[2] -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建立实施,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8]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0] 审计范围与信息披露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报和信披相关的业务环节[11] -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控、审核校验和追责问责机制[11] 审计报告流程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初稿后5日内反馈意见[1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决定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诉[17]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检查与审计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4] 人员管理与责任追究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32] - 审计人员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32] - 被审计单位有特定行为,内部审计部门责令改正,严重时处罚相关人员[32][33]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5]